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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变成“快丢” 快件到底应该送至哪里?

2017-01-18 15:30:04

  8月以来,由于新房装修,罗女士多次在网上购买灯饰。因为灯饰较重,她与卖家约定快递送货上门,运费双方平摊。

  让罗女士意料不到的是,“快递员从来没有送货上门,都是把灯饰送到传达室,打电话让我自己去取。”她告诉重庆晚报记者,由于购买的灯饰较多,送货的快递公司有几家,但不管是哪家快递公司,快递员均以不方便停车或者没有时间为由拒绝送货上门。

  7月底,张先生原工作单位从大连给他寄了一封挂号信,信中有两份重要证明文件。直到8月中旬,张先生也没收到这封信,他向邮局查询才知,信于8月2日就送到重庆,由张先生小区一位保安签收。张先生询问该保安,对方否认代收过挂号信。

  昨日下午,重庆晚报记者以寄快递为由,分别致电申通、天天、韵达等快递公司要求送货上门,均遭到了拒绝。

  韵达快递上清寺公司一名取件员说,由于可能遭遇保安阻拦等因素,快递不能保证送货上门,一般只送到传达室再通知客户自行领取。

  随后,重庆晚报记者随机走访了桂花锦苑、龙脊花园、金岛花园、东和春天等小区,保安均表示,一般不允许快递员进入小区,但若事先登记或业主要求,还是可以放行。

  对上述说法,罗女士认为,既然事先已经跟快递公司约定送货上门,快递员就不应该将货物送到传达室。此外,事发后她跟小区保安协商过,保安已经同意快递员进入小区投递。“不能进入小区就是借口,快递员就是图省事。”

  一名不愿具名的快递员告诉重庆晚报记者,快递员只将快递送到传达室已是业内“潜规则”,除了省事,还有一个原因是可以规避风险:“送到传达室后,让保安代为签收,事后验货如发现货物损坏,快递员可以推卸责任。”

  重庆坤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钱宇表示,目前并无相关法规明文规定,因此快递公司将快递配送到传达室的做法并无太大问题。

  钱宇认为,投递前快递员应该与客户联系,明确送达地点,如果双方约定必须送货上门,快递员却送到传达室就属于违约行为,若造成经济损失,客户可以要求快递公司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