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至2014年度工作日高峰时段车牌限行尾号
2017-01-18 15:35:36
由于车辆普及,城市变得格外拥挤,为了能够更好地疏导交通,北京市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分为五组,每13周轮换一次限行日,四通物流提示外出运输货物的物流公司要注意车辆尾号的限制分别为:
(一)自2013年4月8日至2013年7月6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含临时号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二)自2013年7月7日至2013年10月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三)自2013年10月6日至2014年1月4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四)自2014年1月5日至2014年4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